监狱教师
监狱职员名。北洋政府设于新监狱,承典狱长之命,从事对犯人进行文化知识的教育工作。监狱如未设专职教师,则对于犯人文化知识的教育由教诲师兼理。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监狱职员名。北洋政府设于新监狱,承典狱长之命,从事对犯人进行文化知识的教育工作。监狱如未设专职教师,则对于犯人文化知识的教育由教诲师兼理。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官名。东汉少府及大长秋皆置。少府所属由中黄门冗从仆射主之,大长秋所属由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主之。居则宿卫,值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皆由宦官充任。官名,汉置。东汉少府和大长秋皆置。少府所属的中黄门冗从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造铜锡器皿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零五人。
官署名,为御史台的别称。《通典·职官六·御史台》:“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官署名。金朝置。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钱财、差役,泰殿前都点检司。置提点、正副监、丞、直长等职。官署名,金朝置。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其官有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正九品上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改于秘书省置,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唐朝定制为正九品上文散官。北宋前期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侍郎设。正二品,特简。佐大臣掌理外交事务。民国改称外交部次长。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三阶,秩从四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保平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核全国海陆各军、长江水师、在京各旗、驻防旗兵、各省绿营、官设警兵饷项并各省报解协饷各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