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省会警察局

省会警察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七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布《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规定各省省会地方应设省会警察局,受省警务处或民政厅的指挥、监督,掌省会警察事务。依照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内政部公布《省会警察局组织暂行规程》的规定,设局长一人(但各省有另行呈准设立副局长者),秘书一至三人;局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三科及督察处,必要时增设外事科及其他专管科,每科各设科长一人,共设科员九至二十人,督察处设督察长一人,督察员三至十六人。局内并得设办事员八至十六人及雇员若干人。省会警察局得分区设置分局,每分局设局长一人,局员一至三人。警察分局得就管辖区域内酌设警察分驻所及派出所,并划分警管区,以巡官、长、警分别负责警管区内的警察事务。省会警察局并设有消防队、侦缉队、交通警察队及警察训练所。

猜你喜欢

  • 军机大臣上行走

    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见“军机大臣”。

  • 诅祝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诅祝中士佐官,正一命。

  • 贾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商贾贸易之官。《仪礼·聘礼》:“贾人西面坐,启椟,取圭垂缫,不起而授宰。”郑玄注:“贾人在官知物贾 (价) 者。”

  • 太子中盾署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率更寺,掌巡逻禁卫。设令、丞为长贰。

  • 掌盐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海盐、池盐、形盐、饴盐等四盐的生产、交易及征税。于每产盐地各设一人以掌之,下设掌盐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归朝官

    官场用语。南宋初,原北宋有官人流落金朝者来归,称归朝官。通常只添差不厘务差遣。

  • 管理火药局大臣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掌局事。雍正三年(1725)设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内简派。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飞龙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马官衙。设飞龙使、副使等职。官署名,负责养马。其长官为飞龙使。见《辽史·百官志二》,参看“飞龙使”条。

  • 服官

    官署名。主织造,产品供宫廷服用。西汉设于齐临淄(今属山东淄博市)、陈留郡襄邑(今河南睢县)两县。由长、丞典领其事。襄邑主作锦绣,临淄作缯帛,作者数千人。因临淄服官制作首服、冬服、夏服,又有“齐三服官”

  • 枢机房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置为五房之一,掌枢密之任,以宰相主其事; 后宠任宦官,枢密归内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