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事
见“知县”。
见“知县”。
卫士名。明朝锦衣卫所属有大汉将军一千五百名,选取身材高大的作为殿廷卫士,以资壮观。虽名为“将军”,实际并不是“官”。还有“红盔将军”、“明甲将军”等,也不是官。殿廷卫士名。明制,锦衣卫所属有大汉将军一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大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清朝八旗之组织单位,五“牛录”为一甲喇。又作“札兰”。“札兰”意为“队”。参见“牛录”、“甲喇额真”。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 议政大臣。②参赞大臣。
任官制度。明清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可酌情升调,称“俸满”。清制,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并以俸满作为等待补缺的选班之一。
官名。又称宗本。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前、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设二人者,僧、俗各一,共一百六十三人。有边营官、大营官、中营官、小营官之称。道光(1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南朝梁置,王国属官。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创设,并将原矿务铁路总局并入。总司商政,兼管路矿。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及司务厅。各
官名。又作“协理事务参领”。清朝健锐营之职官。由总统大臣于本营参领内委派,无定员。掌章奏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