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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学堂

专科学校名。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四月置,属税务处。以造就各关办事人才为目标。设总办、提调、总教习各一人,教习八人,斋务委员、庶务委员、医官、文案官、会计官各一人,司事、司书各二人。总办由税务处奏派,总理全堂事务;提调由税务处选派,帮助总办管理全堂事务,并有商订课程、考查学生、整理庶务之责,总教习由税务处派充,管理全堂课程,稽核各教员教法、商定功课,遇事商承总办核夺施行;教习分任教授各种科学,无论中外教习,均须随时与总办、提调并总教习商定教法;斋务委员管理斋舍堂室事务,稽察学生品行、记录功过勤惰及办理学生入学、退学、考试事宜;庶务委员专掌全堂总务,凡修建房舍、购置器物、查点库储、约束夫役等事均为其职掌;医官专掌诊视员生疾病及经理堂中卫生事宜;文案官专掌往来文牍,会议时作记录,并兼管图书馆事务;会计官掌本堂经费出纳事项;司事帮同料理一切庶务。司书专任抄录、印刷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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