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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正监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七月设,秩正三品,官五员。十月,官员增置为八员。掌管皇帝营盘纳钵及拨给各投下草原牧地,处理有关词讼。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均以奴都赤(管营盘者)充任。监丞二员(正五品),以流官充任。


官署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秩正三品。掌皇帝营盘纳钵及标拨各投下草地,兼理有关词讼。设太卿、太监、少监,均由“奴都赤”(经始牧地官员)充任;监丞,由流官为之。其下有经历、知事、令史、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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