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作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绣织各种领、袖、补服、荷包等。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二百十七人。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绣织各种领、袖、补服、荷包等。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二百十七人。
指太后的属官,按汉朝说,太后属官卿级的有少府、太仆、卫尉,称太后三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通典·职官九·诸卿下·内侍省》:“(汉)成帝加置太仆一
将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荡江将军下,掌领兵征战,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武官名。金泰和中伐宋时置,是临时性质的官职。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首县)每处一所。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置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律令。”设侍御史掌其事。西晋改置法曹。官署名,汉置,属御史台,掌律令,由侍御史主其事,西晋改置法曹。见《宋书·百官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马”。佐大司马卿掌军政以及官员迁调。北周孝闵帝时尉迟纲任职,总统宿卫禁兵。亦可统兵出征或暂时在外驻守。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
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
县分职诸曹之一。北齐于邺、临漳、成安三京县置骑曹掾,掌本县骑兵之事。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弘文院遂改称“内翰林弘文院”,长官称“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始于秦州(今甘肃天水) 及成都府利州路分别置茶场司和买马司。元丰四年(1081),合并为茶马司。掌收茶利以佐用度,凡市马于蕃部者,率以茶易之。设都大提举、都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