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廪牺署,置令及丞。掌养牺牲,供祭群祀等事。隋唐沿置。唐代廪牺署除养牺牲外,并掌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以所余粮食及谷草饲养祭祀用牲畜。金亦置廪牺署,属太常寺,令丞以太庙令丞兼,掌祭祀
官名。辽太宗时改夷离堇为大王,分领北大王院(五院部)、南大王院(六院部),同时亦改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其官署称乙室王府,地位较大王院为低。
官名。吐蕃官,掌帐册簿籍。
官制用语。即以本官兼任、兼行或兼领其他官职。两汉常行其制,如张安世为车骑将军兼光禄勋。南北朝时凡祭祀、奉使等临时委官代行某职,皆曰兼某职,或于正式任命某职之前,先授予兼某职之名义,意即试某职。唐朝,职
周朝县下设四郡,每郡置一监,掌山林川泽,合称四监。参见“监”。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
官名。南朝齐、梁、陈及北齐置,为墨曹长官。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多以文学之士担任。常省称为“墨曹参军”。
官名。宋朝南、北外都水丞司属官,掌有关河埽之事。官名。宋置,属都水外监。埽是古代治河工程中用以护岸和堵口的器材。其初多以柳七草三捆扎而成,后多代以秫秸预储以为抢险之用。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以黄盖任之。领兵。见《三国志·孙讨逆传》裴松之注引《吴录》。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黄盖曾任此官。《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