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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宫同留守

见“行宫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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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散郎

    ①官名。《史记·秦始皇本纪》: “(二世)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司马贞《索隐》: “三郎谓中郎、外郎、散郎。”魏、晋中郎、郎中等郎官无职事,故亦有此称。《晋书·夏侯湛传》: “而官不过散郎,举不过贤

  • 香河等处巡检司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 直入正副都督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荡属官。其秩分别为正五品上与正六品下,掌警卫宫廷。

  • 交州义士

    三国吴地方兵之一。募集交州地区百姓所组成的军队。

  • 东西作坊使

    见“作坊使”。

  • 荐削

    即“举状”。

  • 行政院政务处长

    官名。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见“行政院政务处”。

  • 详定敕令所

    官署名。北宋徽宗大观(1107—1110)中置,负责编修诸路敕令格式,其属有详定官、删定官。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后又置,负责裒集高宗朝诏旨。

  • 正俸

    清朝官员之俸饷。指王公百官额定之俸禄。有俸银、俸米、俸缎等名目。凡官俸皆分别依等发放。宗室之俸分二十一等,公主格格之俸分十四等,世爵之俸分二十七等,文职官之俸分十等,八旗武职官之俸分九等,绿营武职之俸

  • 县监军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官等为十一等,领导乡官办理全县政务,其权力较清州县官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