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奏议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官名,掌斋祠宾赞礼仪等,西汉置,东汉省。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牝马的饲养,下设典牝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金朝置。属吏部。掌颁行官员的封授命令。设提举二员领院事,以吏部郎中、翰林修撰各一人充任。
官名。明置,为六科给事中的副长官。秩从六品,每科左右给事中各一人。清初废。参见“六科”。
官署名。辽在一些州设,总领一州政事。主要为高、武安、利、益、宁、归、宁江、永、静等州。濮、易、泰、沈、应、蔚等州也曾设置。观察使州低于节度使州。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主官,见“利用监”。
官名。战国置。下级军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亦有额定人数。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
官 署名。渤海国置,有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