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办事大臣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乾隆元年(1736) 设,驻西宁。辖青海三十六旗。所属有司员、笔帖式。
官名。青海各部落,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统辖青海和硕特、绰罗斯、辉特、土尔扈特、喀尔喀五部(共分二十九个旗)的军政,并节制西宁镇、道文武官员。西宁所属的贵德、循化二地也由西宁办事大臣兼管。其所属有理藩院司员一人,笔帖式三人,均为三年更代一次(各官交错更代)。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乾隆元年(1736) 设,驻西宁。辖青海三十六旗。所属有司员、笔帖式。
官名。青海各部落,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统辖青海和硕特、绰罗斯、辉特、土尔扈特、喀尔喀五部(共分二十九个旗)的军政,并节制西宁镇、道文武官员。西宁所属的贵德、循化二地也由西宁办事大臣兼管。其所属有理藩院司员一人,笔帖式三人,均为三年更代一次(各官交错更代)。
官名。北魏置,管理太学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两晋南朝及北齐皆置国子祭酒,管理国子学,太学唯置博士,或属太常,或属国子祭酒。唯北魏并立国子学、太学,各置祭酒主
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属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掌宫帐禁卫、随行扈从。
官名。北齐置,见“左右龙署令丞”。
指诸侯。因其藩屏王室,故称藩侯。曹植《与杨修书》:“吾虽薄德,位为藩侯。”见《三国志·魏书·任城陈萧王传》“植益内不自安”注。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黍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
见“左右推案”。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二至四人,分掌所内事务,并分任各区劝学事务。二年一任,任满后可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