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敕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宋朝初年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节郎。明朝
官名。清朝向导处之最高长官。由向导处总统大臣内特简。定员一人。掌率属员,以备皇帝出巡时作前导。
1、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泛称。《左传·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注:“五侯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五等之爵,公、侯、伯、子、男。”2、指同时封侯的五人。汉成帝时,同
宋以后书院多设在山林名胜之地,故称书院的主持人为山长,又南唐时始设白鹿洞书院,主持人称洞主;后亦泛称书院的主持人。
即“捕役”。
官名。金朝教坊阶官,为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章德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即“南大王院”。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江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49) 定制,设掌印御史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