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任公参
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定散府州县赴任官,其任职地离上司百里之内者各须至上司衙门公参,任职地离上司衙门百里之外者,惟须向上司衙门报告到任月日,上司官不得非理勾扰,失误公事。
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定散府州县赴任官,其任职地离上司百里之内者各须至上司衙门公参,任职地离上司衙门百里之外者,惟须向上司衙门报告到任月日,上司官不得非理勾扰,失误公事。
官名。《书钞》六九引孙绰所作《功曹参军驳事笺》说:“纲纪居管辖之任,以纠司外内,驳议弹劾,诚无所拘。然所以献可替否,扶直绳违也。”此处所述纲纪之任,虽非专指军府而言,然可知军府功曹之职亦在于纠驳献替。
妃嫔号。北魏置。《魏书·皇后列传》:“世宗闻之,乃召 (胡氏) 入掖庭为承华世妇。”参见“世妇”。
僧人等级。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可充任僧官,不给俸禄。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军事部的副长官。见“军事部”。
官名。唐置,见“宫尹府”。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九年(后33)初置。官名,东汉建武九年初置,掌屯卫兵。《后汉书·光武帝纪》:“三月辛亥,初置青巾左校尉官。”
①官署名。(1)尚书省诸曹之一。三国魏始置,设郎(郎中),掌车服羽仪朝觐郊庙飨宴等吉凶礼制。西晋沿置。或说隶尚书右仆射。东晋南朝隶祠部尚书,若祠部尚书缺则隶尚书右仆射。北魏前期直属尚书省,设尚书为长官
官名。战国秦置。低级军吏。《商君书·境内》:“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官名。即司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