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司主事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车驾清吏司”条。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车驾清吏司”条。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见“牌符”。
官名。即“殿中太医”。《晋书·王览传》:“遣殿中医疗疾给药。”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的属员,地位在帮股长之下。见“税务处”。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关于商务事项。
官名。南齐置。统御杖队,为宫庭侍卫武官。武帝永明(483—493)初,萧谌以建威将军、步兵校尉、带南濮阳太守领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分处办事,掌管审理、定刑、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
① 泛指官信。《太平御览·文部·启》: “服虔《通俗文》曰: ‘官信曰启’。”②专指密奏。《晋书·山涛传》: “涛再居选职有十余年,每一官缺,辄启拟数人,诏旨有所向,然后显奏,以帝意所欲为先”,“涛所
官名。①同“少司寇”。春秋时宋置。卿爵。掌听国政。《左传·成公十五年》: “鳞朱为少司寇。”② 《周礼》秋官大司寇属官。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外朝之政,听断狱讼等。③北周置。即秋官府“小司寇上大夫
官署名。辽南面京官,置处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