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十六国汉置,见《晋书·刘聪载记》。② “东宫通事舍人”省称。③即“太子舍人”。
官名。明置,除负责漕运外,还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孙权任此校尉。《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策表曰……臣以十一日平旦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奉业校尉孙权……等同时俱进。”
官署名。北宋置,隶光禄寺。掌造供御及祠祭所用三等法酒,以给飨祀宴赐之用。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 监门官二人,以内侍充任。官库名。宋置,属光禄寺。职掌为按照法式发放制酒原料,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斋帅四人,掌铺设洒扫之事。
辽置,掌强弩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二》。
命妇封号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以赐侍郎以上官之妻。外命妇名。宋置,其地位在淑人之下,令人之上。
女官名,汉置。《汉书·文帝纪》:“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注:“臣瓒曰:《汉秩禄令》及《茂陵书》姬并为内官也,秩比二千石,位次婕妤下,在八子上。”《汉书·张敞传》:“令后姬得有所法则,下臣有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金部郎”互称,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唐朝定置为户部金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珍大夫、司金郎中,寻各复旧。五代沿置。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预司务,神宗元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