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清吏司

都水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都水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川泽、陂池水利之事,修筑道路、津梁、备造舟车、织造布帛、制作卷契、画一量衡之器。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五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七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六人,满洲五人,汉一人; 员外郎五人,满洲四人,汉一人; 主事六人,满洲四人,汉二人,以及笔帖式、经承等若干人,分理司务。所属有河防科、桥道科、织造科、算房等办事机构。并兼掌藏冰、颁冰及坛庙殿廷器用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明朝设此官署,属工部,掌管河渠水利、海塘堤防、桥道舟车、藏冰等事。清沿明制。见《明史·职官一》、《清史稿·职官一·工部》和“都水”条。

猜你喜欢

  • 上京盐铁司

    官署名。辽朝南面京官。总领上京路财政、赋税等事。与东京户部司、中京度支司、南京三司、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置盐铁使、副使、同知、判官等职。

  • 衣冠丞

    官名。北齐置。见“衣冠署”。

  • 详定使司掌书记

    官名。元置,属“详定使司”,见该条。

  • 通市监

    ①官署名。即少府监所统互市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互市监。②官名。即互市监长官,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互市监。官署名,亦为官名。

  • 军需主监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少将,总掌海军军需事务。

  • 门下外省

    官署名。北魏置,为门下省设在宫外的衙署,被废之帝、王多死于此。其后不见。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又置门下外省,掌谏诤拾遗,以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各一员、给事中四员

  • 扫狄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它、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九班。

  • 枢密院判官

    官名。简称院判,属枢密院。金朝末年曾置。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置一人,后增为二员,正五品。

  • 第三领人酋长

    即“第三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三领民酋长”。

  • 制置茶盐司

    见“制置茶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