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阶
官制术语。指服用金印紫绶的官职,尤特指进为金紫光禄大夫。《周书·赵刚传》:“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
官制术语。指服用金印紫绶的官职,尤特指进为金紫光禄大夫。《周书·赵刚传》:“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
见“发运司”。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置,员一人,由户部于辖下丞簿内选通晓财计者充任,掌检察送到纲运。任满无遗阙依左藏库监官例理赏,每月支给茶汤钱十贯。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掌河西乐人,秩从六品,隶礼部仪凤司。成宗大德十一年 (1307),升正六品。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天乐署。官署名,元朝置,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七年
官名。十六国后秦尚书省兵部曹属官,掌管军务事宜。《晋书·姚兴载记》:“兵部郎金城边熙上陈军令烦苛,宜遵简约。兴览而善之,乃依孙、吴誓众之法以损益之。”
官名。明朝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的官员。景泰三年(1452)始置,一人,以侯、伯、都督充任,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
参见“十威将军”。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因天王故友英国牧师罗孝全来天京,特设此职以荣宠之。其职掌为在各国领事官协同下,总理一切外国商人事务,外国人犯亦须交外务丞相与各国领事官审理,由天王裁决。罗孝全离京后此职废。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即“郭什哈昂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