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寝官
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初由盛京将军兼任,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主事,委署主事,还有读祝官、赞礼郎、关防官等。东陵、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各设总管大臣一人,承办事务衙门主事、笔帖事等官。总管大臣掌督帅官兵巡防游徼,以翊卫陵寝;内务府官掌奉祭祀奠享之礼,司扫除开阖;礼部官掌判署文案,监视礼仪,岁供品物,以序祀事;工部官掌修茸缮治,凡祭祀供厥楮币。见《清史稿·职官二·陵寝官》。
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初由盛京将军兼任,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主事,委署主事,还有读祝官、赞礼郎、关防官等。东陵、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各设总管大臣一人,承办事务衙门主事、笔帖事等官。总管大臣掌督帅官兵巡防游徼,以翊卫陵寝;内务府官掌奉祭祀奠享之礼,司扫除开阖;礼部官掌判署文案,监视礼仪,岁供品物,以序祀事;工部官掌修茸缮治,凡祭祀供厥楮币。见《清史稿·职官二·陵寝官》。
流内视品官名。唐初置,掌知刻漏。见“五官挈壶正”。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置县法上士,正三命; 县法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刑部。掌守护宫城殿位。设提举、同提举总领司事。提举秩正七品,兼龙门县令。同提举秩正八品,兼仪鸾监。官署名,金朝置,掌守护宫城殿位。其官有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属尚书刑部。见
官名。即太子左、右卫率所领勋卫,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左、右卫率为左、右侍率时置,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勋卫”。
海关征税部海班与海事部巡船班所属洋员,低位较低。见“征税部”、“海事部”。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崇祥总管府,掌大承华普庆寺营造修缮。文宗天历元年(1328) 置,为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改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①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五品。②道士封号。明朝置。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等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者,均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称为候选。选定后,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清制,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的官吏,凡由
官名。唐朝待诏于翰林院的天文博士、天文生等,称翰林天文。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