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代置于各盐场,掌盐仓的管理。
官名,汉置,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长。参看“邑令”、“县令”条。
官署名,即御史府。《汉书·宋博传》:“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因此,后称御史府为乌府或乌台。
官场用语。清朝为道台谒见督抚时的自称。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位在奏曹掾下,为奏曹副长官,但无固定职事。参看“奏曹”“奏曹掾”条。
见“戈什哈”。戈什是“戈什哈”的简称,见“戈什哈”条。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又称乘黄令,详“乘黄令”条。官名。汉代的未央厩令至三国魏改为乘黄厩令。传说乘黄为古代的神马,故用为厩名。主乘舆及厩中诸马。晋沿置,至南朝宋属太常,掌舆车及安车诸马,秩四百石,第七品;南齐属大鸿胪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署名。两晋南朝置,掌符节。设侍御史掌其事。隶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