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黄沙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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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朔大夫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 尚书行台

    官署名,东汉置尚书,总领政事。三国曹魏,在京都以外置尚书分台,称尚书行台。《三国志·魏书·陈泰传》:“诸葛诞作乱寿春,司马文王率六军军丘头,泰总署行台。”其后,晋置,北魏置,称大行台,隋有行台省,唐初

  • 门下亭长

    官名。西晋置。隶太子太傅、少傅。位在门下书佐上。

  • 提点军器所

    官名。南宋置。全称为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以内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军司公事充任,为军器所长官。

  • 敕令所删定官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删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 统领官

    官名。别称协统,清末新陆军一协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协一人,从二品,由协都统充,简放。掌统辖全协。

  • 修起居注

    官名。北魏置,掌皇帝起居注之修撰,以文学之士为之。《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总序》:北魏“置修起居注二人,以他官领之,而隶于集书省”。西魏沿置。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起居郎、舍

  • 人从看详案

    官署名。宋朝兵部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职掌不详。

  • 捕获裁判所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人,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

  • 师尉大夫

    官名,即师尉郡太守,掌治其郡。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高陵以北十县为师尉郡,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掌治其郡。其郡府称师尉大夫府,居故廷尉府。见《汉书·王莽传》、《三辅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