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辽东川州(今辽宁阜新西)人。太祖时,投木华黎麾下,从攻燕、云、朔、河东等地,以功升行军副总管、绛州节度使,兼行元帅府事。后死于军中。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于靖江王府置,设咨议、记室、教授各一人。成祖即位,改置为长史司,置官与诸王府长史司同。
西魏大统四年(538)于宕昌羌地置南洮州,后改为岷州。因南有岷山得名。治溢乐县(今岷县)。辖境相当今甘肃岷县一带。隋大业三年(607)废。义宁二年(618)复置。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后地入吐蕃。北
一名陕陌。在今河南陕县西南。周成王时,周、召二公分治以此为界。《括地志》:“陕原在陕县西南二十五里,(周、召二公)分陕从原为界。”宋欧阳修《集古录》:“陕州石柱,相传以为周、召分陕所立,以别地里。”
①(?—1683或1689)明末清初苏州吴江(今属江苏)人,字长发,号见桃居士。明诸生。生平喜读书,精研经学,于《诗》用力尤多,历十四载,三易其稿,成《毛诗稽古编》,驳斥朱熹的《诗集传》,尊崇小序和毛
武散官名。金、元皆置,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一阶。金从六品上。元从五品,宣授。
见“耆帅”。
亦称番役。明代东厂档头下役使之人。约有千余名,往往私入民宅借名捕捉,拷讯无辜,索取贿赂,诈骗客商资财,无恶不作。清代内务府慎刑司及步军统领衙门亦置,专门缉捕罪犯。
西汉置。治今天津市武清县西北土门楼村。一说在今宝坻县南秦城。属渔阳郡。西晋属燕国。北魏为渔阳郡治,移治今武清县西北旧县。北齐属渔阳郡。隋开皇初属幽州,大业初属涿郡。唐初复属幽州。天宝元年(742)改为
见“八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