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清代新疆工矿名。位于塔城西南雅尔噶图山,故名。咸丰三年(1853),由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丰伸奏请正式设厂,鼓励当地各族人民开挖,由塔城当局发给“金头”执照作为凭证。同年九月,沙俄派人阻拦中国矿工挖金。
见“张堡城”(1182页)。
见“六镇”(382页)。
元代蒙古族人民反抗活动之一。至正七年(1347)九月,蒙古八邻部内哈剌那海、秃鲁和伯因不堪忍受蒙古封建主的压榨和奴役,率领本部蒙古牧民发动起义,截断岭北驿道,阻滞了驿站运输和使臣往来,后被镇压。
①国民军绥远都统署之机关刊物。1925年2月创刊。铅印,16开。主要是公布各项法令。由教育厅负责编辑。刊载本区军政、民治之实况。内容有命令、民政、教育、实业、司法、警务、论著、讲坛、公牍、要闻和文苑等
?—183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一等诚嘉毅勇公明瑞之孙。嘉庆(1796—1820)初袭爵,授头等侍卫。历兵部侍郎、察哈尔都统。道光七年(1827),任吉林将军,继富俊之后,守其成规,治边有
藏语音译。意为“食肉赤面者”。藏史对古代藏族先民的称谓。反映了藏族古代先民原始生活的情况。唐代汉文史籍称之为“赭面国”。唐代吐蕃人习以赭色饰面,故称。此俗并影响到唐代宫庭皇族仕女的装扮。详参“赭面国”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时梁、益之境,又杂用古钱交易。河西诸郡,则常用西域
契丹语官名。又作“梯里已”。《辽史·国语解》称:“惕隐,典族属官,即宗正职也。”※耶律阿保机称帝第二年(908)始置,以皇弟※耶律剌葛为首任。据《百官志》,契丹设有“大惕隐司”,下设惕隐、知惕隐司事、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