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参见“南夷校尉”(1593页)。
辽代地名。为今蒙古国肯特省温都尔汗祖赫雷姆古城。辽时此地为边区,是城为边防城,以屯戍而立,地控北边,时于此置兵500。金废。
内蒙古驸马府邸。喀喇沁右旗第三代郡王噶勒藏为迎取清圣祖玄烨第五女和硕端静公主,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修建。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西约3华里处,故名。为宫廷式豪华建筑,府门前左、中、右三通红色影壁,影壁
明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明洪武(1368—1398)时,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壁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和泥首领龙咀,从纳楼分出,给予土司职衔,建立巡检,世领其所辟地区。主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疡疮”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纥不烈牙吾塔。
?—1629明末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宣慰使安尧臣堂弟。任宣慰司同知,史称“素怀异志”。天启二年(1622),挟持堂侄、宣慰使※安位、堂嫂奢社辉,又联合水东土舍宋万化,应援永宁(今四川叙永县西南)宣抚使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即“韦俊”(245页)。
?—600南朝至隋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宁氏家族世为钦州地区豪门大酋,《新唐书·南蛮传》云:“有宁氏者,相承为豪”。陈朝时被封安州(隋时改钦州)刺史,自恃兵威,雄据一方。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