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租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唐代罗甸王。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四十七世首领,称“鬼主”。开成元年(836)内附。会昌(841—846)中,封袭罗甸王,世有罗甸(今贵州省南部罗甸县地区),为贵州彝族先民之一支。
哈尼族他称。乾隆四十年(1775)胡蔚校订《南诏野史·窝泥》条:“有和泥、斡泥、哈尼、路弼等名”。居今云南元阳县境。
清代亲近皇帝的卫军、禁兵。嘉庆《清会典事例》卷871载:“亲军,系龙骧宿卫”。龙骧,当指天子之下矫健之兵,如龙之腾骧;宿卫,指其职责,宿卫殿廷。其制,于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满洲、蒙古内,每佐领选
又作“炒伍侕尀”。契丹语,意“战时”。契丹族对“腊辰日”的称谓。俗于是日,皇帝配甲,并率诸司使以上臣僚共着戎装,五更坐朝,奏乐饮酒,毕,依等次赐甲仗、羊马。
见“李骧”(1023页)。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
?—1445明朝将领。字景高。祖籍安徽定远县。回族。初为府军左卫指挥佥事。曾随父南征,因功擢至右都督。正统四年(1439)征麓川。以征缅甸功,留镇云南。喜与文士交往,曾将官云南及谪戍者之诗辑为《沧海遗
见“锦台什”(2366页)。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 —426北魏大臣。亦作普几。代人。鲜卑普氏(后改为周氏)。顺阳侯周千子。少以善射,为猎郎。明元帝即位,为殿中侍御史,掌宿卫禁兵,断决称职。迁左民尚书。神瑞(414—416)中,镇博陵鲁口,安辑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