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见“土尔扈特南前旗”(73页)。
见“于阗”(58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至明,张姓土官世袭五峰石宝安抚司安抚使。清康熙十三年(1674),官爵、土地、属民被容美宣慰使田舜年夺占。三十年(1691),田舜年第三子田耀如又窃任五峰安抚使职,仅留石宝
见“都老”(1813页)。
见“回离保”(781页)。
古水名。又作薛贺水。为今辽宁丹东市西南40余里之赵家沟河(清代有人说其在今朝鲜咸兴西南)。唐征高丽,乾封三年(668)二月拔扶余城后,高丽泉男建率兵5万袭扶余,唐将李绩拦击,破其军于此水。
书名。元官修。起至治三年(1323)九月泰定帝即位。迄至和元年(1328)七月。卷数不详。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王结、张起岩、欧阳玄、成遵等人先后参与修撰。成书年代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诸冬河卫、珠敦河卫。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与忽鲁爱等三卫同时设立,以长家等人为指挥同知等官。在今吉林省辉发河上游支流珠敦河流域。武宗(1505—1521年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