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犬国
即“使犬部”(1457页)。
即“使犬部”(1457页)。
见“脱罗”(2079页)。
清末新疆地方官员。原为游牧于帕米尔一带的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的军政中心由郎库里移至木尔加木后,与千户长沙依木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
即“消奴部”(1933页)。
①汉(匈奴)刘聪年号。315—316年,凡3年。 ②前秦世祖宣昭帝苻坚年号。365—385年,凡21年。
?—1232或1233蒙古国宗王。又译图类。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四子,※忽必烈之父。尊称“也客那颜”或“兀鲁黑那颜”,意为“大官人”。南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分封时,得民户5千。英武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乙斯勃”。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乙习本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之地,《辽史·营卫志》:“乙习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意谓正式订婚期。一般在办结婚仪式前一段时间举行。依照习惯,通常由女性办理。当天,男方母亲要端着一个用“达斯特汗”(类似餐巾)包着的托盘,带一只大绵羊,在女性亲友陪同下送往女家,并在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456北魏将领。字元兴。安定安武(今甘肃镇原县西南)人。匈奴破六韩氏(后改韩氏)。常山太守破六韩耆之子。善骑射,年17,随太宗征丁零翟猛,为中军执幢,升虎贲中郎将。后从世祖征夏国赫连昌,以功赐爵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