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秘史注
书名。清李文田撰。15卷。作者精于史地之学,擅长史料辑佚校注,尤致力于15卷本《秘史》的校注考证工作。此书引证正史、方志,旁及《蒙鞑备录》、《古今纪要逸编》、《北边备对》等宋金元人史乘笔记碑碣等著作凡60—70种,对《秘史》中的年代、人名、史实等详加比证,考证讹误,特详于西域、蒙古地理,是当时第一部有参考价值的关于《秘史》的专门注释。有《万有文库》本。
书名。清李文田撰。15卷。作者精于史地之学,擅长史料辑佚校注,尤致力于15卷本《秘史》的校注考证工作。此书引证正史、方志,旁及《蒙鞑备录》、《古今纪要逸编》、《北边备对》等宋金元人史乘笔记碑碣等著作凡60—70种,对《秘史》中的年代、人名、史实等详加比证,考证讹误,特详于西域、蒙古地理,是当时第一部有参考价值的关于《秘史》的专门注释。有《万有文库》本。
见“日喀则”(292页)。
壮族传统球类运动之一。亦称“打棍”。流行于广西壮族地区。参加者数人至十数人不等。秋收后在田间或广场上举行。事先准备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质木球和一根长约30厘米、宽约3厘米,厚约1厘米的扁平木棒,与一块高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下属。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明代授任土官,秩从八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洛桑丹白旺秀”(1735页)。
①维吾尔语音译。意为“腰站”,指设于驿路两大站之间的小站。以供过往商民饮水与休息之用。汉民讹呼为“阑干儿”。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西域水道记》。位于古里峡(古尔恰)西120里,鄂什(奥希)东80里。即
见“大司农司”(92页)。
越人一种传说。讲述的是一种禽鸟曾帮助越人耕田的动人故事。据《越绝书》、《吴越春秋》、《水经注》等载,因大禹治水感动上天,“天美禹德而劳其功”,特遣百鸟为大越海滨(泛指今苏南、浙东及太湖流域一带)之民耕
即“兀的改”(108页)。
见“哈克那札尔汗”(1643页)。
亦称麻栏。我国南方许多民族的一种古老住房建筑形式,即建在树木或立柱上的房屋。早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是适应南方多雨潮湿和高温气候及山区地形坎坷而发展起来的建筑形式。一般分二层,用木、竹作桩柱、楼板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