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土知州
元明纳西族土司。至元十二年(1275)立,隶丽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授克罗(罗克)为知州(十七年实授)。《天下郡国利病书》:“兰州土官罗克,本州人,亦仕元为万户,至本朝洪武五中率众来归,以军功授土知州。”万历《云南通志》卷5丽江府:“兰州,在府治西三百六十里。”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5丽江府兰州:“境内多摩些蛮”。清代并入丽江府。民国二年(1913)设兰坪县。
元明纳西族土司。至元十二年(1275)立,隶丽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授克罗(罗克)为知州(十七年实授)。《天下郡国利病书》:“兰州土官罗克,本州人,亦仕元为万户,至本朝洪武五中率众来归,以军功授土知州。”万历《云南通志》卷5丽江府:“兰州,在府治西三百六十里。”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5丽江府兰州:“境内多摩些蛮”。清代并入丽江府。民国二年(1913)设兰坪县。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
即“白纳查”(600页)。
后金官名。天命、天聪间所设理国政、听词讼的大臣。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协理国政和听断诉讼的大臣5员、都堂10员。凡讼事,都堂先为审理,次达5大臣,再达诸王,需要时则由太祖究问、
藏语音译,又称洛基,意为“山南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僧俗官员各1人。前九任总管,仅设1名俗官,十任总管始改为僧俗各1。基巧府驻泽当,下辖乃东、穷结、贡嘎、僧格、桑日、门达
即※驱口所置的驱口。元代某些驱口可以有自己的产业,与本使主分居时也可以购卖驱口为自己服役。此类为驱口服役的驱口称重驱。购置重驱的驱口对重驱享有所有权,可以将他们释放为良。
古碑铭。前秦建元三年(367),冯翊护军郑能进(一作邈)为邓太尉公(艾)祠修整时立。存陕西蒲城县东河川。《金石续编》、《八琼室金石补正》、《关中金石文字存逸考》皆有著录。1963年马长寿据拓片考证集资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所即今嫩江县。辖域东西400余里,南北600余里。东界瑷珲厅,西接西布特哈,南连讷河厅,北临漠河厅。六朝以前沿革同※龙江府。隋属南室韦地。唐
即“完颜承晖”(1159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1594明代蒙古内喀尔喀领主。又作伯要儿、伯牙儿、伯言、黄台州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后裔,※虎喇哈赤孙,兀班次子。占据福余卫故地,游牧于辽河流域,故亦被称为福余卫首领。史称其“最剽悍,诸部倚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