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1505—1566即三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藏族。生于后藏恩萨(今日喀则境内)。索南多吉之子。自幼崇敬释迦宗喀巴,8岁便自披白绸单,挂项珠,独自跌坐月下。明正德十年(1515),从大德札
1714—1777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金宝之弟。雍正七年(1729),兄卒,诸子不才,清廷委其为宣慰使。乾隆三十年(1765),以孟艮土司兄弟不和,
见“海青牌”(193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呼尔哈河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等12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答罕山等8卫同时设立,以普速等为指挥、千户。清代有呼尔哈河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同德县北部,东、北接贵南县鲁仓千户部落,西临黄河,南接卡力岗。与兴德县夏卜让千户原为一个部落,数百年前,由甘肃夏河一带迁至青海黄南同仁一带游牧,因与当地部落纠纷,又迁至同德县。清道光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漠北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武周塞(今山西左云县至大同市西一带)外以东,至濡源(今河北东北部滦河)的敕勒部落,称
见“福余卫”(2412页)。
即“乞乞仲象”(123页)。
1906—1928白族著名女革命烈士。原籍云南大理,生长于昆明。毕业于省立女子师范,在女中附小任音乐教员,倾向革命,在学生中组织少年读书会(云南少年先锋队前身),参与组织“妇女励进社”。经吴澄介绍,加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至宁元年(1213),纥石烈执中受封。执中即胡沙虎,又名九斤,太子护卫出身,累官至招讨使。曾统军攻宋。大安元年(1209),御蒙古军于野狐岭,大败。崇庆二年(1213),屯中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