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齐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政权掌管赋税的3个官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政权掌管赋税的3个官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伊列河”(804页)。
见“失郎山卫”(591页)。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偷妻子”。旧时云南景颇族的一种缔婚方式。男子相中某一女子欲娶其为妻,可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若女方父母不同意,就得暂时将女儿藏起来。男方便请媒人偷取女子身上一物,请来巫师问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布拉卫,并说清代有布拉山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110里。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藏族聚居区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给以委牌。为屯守备下属。平时管理本小支事务,战时随屯守备助官军作战。
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达”,满语“长官”之意。为管理寺庙的喇嘛。地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蒙古各寺庙所设达喇嘛数目多寡不同,以其职务繁简而定。大寺按科分设札仓,管理札仓者常为达喇嘛。中等寺庙一
春秋时晋献公的夫人。出身于白狄虢氏。晋献公与白狄联姻,娶其二女子为妻,其一为狐姬,生重耳;其二为小戎子虢氏,生夷吾。狐氏父子和虢氏兄弟虢射均以外戚入晋为大夫,分别辅其外甥。周惠王二十一年(前565),
见“开圣丹宝”(215页)。
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高僧。又作伊拉古克三班第达呼图克图、伊拉古克三班。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车臣汗第三子。幼年学佛于西藏。顺治三年(1646)与父遣使向清朝通贡。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