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尔邦勒空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历来腐败黑暗,办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抽签、赌咒、捞滚油锅等“神判”方式裁决。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历来腐败黑暗,办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刑讯逼供,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抽签、赌咒、捞滚油锅等“神判”方式裁决。
即“晃豁坛”(1867页)。
见“崇寿寺”(2060页)。
古族名。①参见“陆浑之戎”。(1189页)。 ②即允姓之戎居敦煌者。参见“允姓之戎”(402页)。
?—1161金大臣。亦名师恭、思恭。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南白城)人。女真族。仆散氏。出身微贱,曾受完颜宗干周济,擢宿卫10人长。因宗干被熙宗所杀,怀怨,应右丞相完颜亮(海陵王)约,充内应,谋废立。皇
?—1034字荩臣。宋代边将,党项族。折御卿子。咸平二年(999)补西头供奉官,擢閤门祇侯。大中祥符七年(1014)五月,诏令为六宅使知府州,兼麟府路都巡检使,领普州刺史,再迁左藏库使,实授嘉州刺史,
书名。清廷镇压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文书汇编。420卷。清奕訢(1833—1898,爱新觉罗氏,字静轩,道光帝侄,满族)领衔总裁,朱学勤(字修伯,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汉族)等总纂。据地方官员奏报及清廷谕旨
见“王甲部”(20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尔噶朗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西至布尔噶素图接本部右翼左旗及左翼右旗南至图木斯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噶勒齐老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三十年
1160—1227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39—1193)枢密直学士高岳孙。为人忠厚。有治世之才。神宗时常论国事而不被取信。献宗乾定元年(1223),任右丞相,以蒙古势强,夏国日衰,首进和金3策,被采
?—968五代末北宋初云南大理国第四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思良(段思胄)子。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即王位,改元明德。后改元广德(一作广平)。北宋太祖开宝元年(968),又改元顺德(一作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