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180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札库特氏。乾隆三十年(1765),以蓝翎侍卫从军征乌什,屡立战功,补三等侍卫。三十九年(1774),从副将军丰升额征战,赐“冲捷巴图鲁”名号。四十年,累迁福建汀州镇
见“奇里克部”(1352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乌德一人。”《清文献通考》:“乌德土司,在普洱府外。”清乾隆二年(1737),普洱镇府会给召斋土把总职衔。传至刀正朝,以军功实授
见“迺贤”(1347页)。
清光绪三十年(1904),因政府强迫农民补交沙荒地税粮,河南开封府东乡治台村回族农民李元庆等10人,被群众推举,向开封知县孔凡浩请愿,要求免征,孔凡浩佯称上报,一面暗中对抗粮群众实行分化瓦解。九月二十
见“谔勒哲炳鸿台吉”(2129页)。
纪传体南朝宋史书。南朝宋梁间沈约(441—513)撰。100卷。约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累官尚书令、侍中、太子少傅等职,为著名文史学家。纪传成于南朝永明六年(488),志成于隆昌元年(4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