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音译,意为“火枪手”。准噶尔管理军营、枪炮等事务的人。其下设有专管炮的“包沁”。后形成包沁、札哈沁鄂拓克,包沁由三宰桑管辖,约有1000户。
※西羌先零部的一支。居于湟中(今青海湟水两岸)。新莽时(公元9—23年),参与羌民起义。更始年间(公元23—25年),攻金城(今甘肃永靖县西北),杀太守,居其郡。光武(公元25—57年在位)初,天水割
即“渤海”(2278页)。
见“亦麻河卫”(874页)。
唐代南诏武器名。据史载:其状如刀戟残刃,或曰如朽铁。积年埋在高土中,有孔穴旁达。出丽水,装以金穹铁,所击无不洞,南诏尤所宝重,月以血祭之。以名字呼者有6:禄婆摩求、亏云孚、铎ȩ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之长。亦称伊科达、管旗达。汉译族长。总管旗内台吉、塔布囊。《理藩院则例》(六、设官)载:“凡台吉等,每旗各设族长1人,稽察本族内一切事务”。如稽查酗酒、行凶等事。例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
东汉顺帝永和四年(139),汉并州刺史来机、凉州刺史刘秉,既不依羌俗,安羌胡,反屡刻虐、扰发羌民。五年,且冻、傅难种羌起兵,攻金城(今甘肃兰州西北),联合湟中羌胡东下,进攻三辅,杀长吏;分兵攻武都,烧
即“伊特勿失可汗”(812页)。
1876—1948清宗室。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长子。初封二等镇国将军。光绪二十八年(1902),以专使赴英参加英皇加冕典礼,并往法、比、美、日等国访问。三十一年(1905)
见“讨赛篱”(6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