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鹤山人
见“丁鹤年”(15页)。
见“丁鹤年”(15页)。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辽皇族。字述宁。契丹族。仲父房之后。史载其博学,善属文。现存《答萧挞凛书》,后世论者以为雅健有西汉晁贾之风。圣宗时,统和年间,因兄耶律国留杀奴获罪,受株连,贬西北部。西北路招讨使萧挞凛爱其才,召之门下
靰鞡鞋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温他”。靰鞡鞋流行于我国东北地区,然各族制作用料不一,称呼也不同。赫哲族制做温塔,以鹿、野猪、熊等兽皮和怀头鱼、哲罗鱼、细鳞鱼、狗鱼、鲑鱼皮为原料。鞋底、鞋帮以整张皮制
回族族谱名。又名《蒲寿庚家谱》。福建德化县蒲氏后裔蒲振宗藏抄本。据考,成书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宣纸楷书,分4部分:(一)蒲氏家言; (二)蒲氏族谱凡例; (三)谱;(四)谱系表。记宋代
渤海国宗王。一说为※大元义子。唐贞元十年(794)正月,率30余人赴唐朝贡,受唐封右卫将军同正,余皆拜官有差。
夏世祖武烈帝赫连勃勃年号。419—425年,凡7年。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16世纪初期,哈萨克汗国在※哈斯木汗统治时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根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1148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夏惠宗大臣※李景思子。父死时,年尚幼。及长,通西夏、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始任秘书监,后擢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十一月,以父从惠宗于木砦救驾有功,晋封濮王。性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