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北左末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西至哈唐和硕接西前旗,北至和特克接甘州府边外界。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西至哈唐和硕接西前旗,北至和特克接甘州府边外界。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见“萧敌鲁”(1998页)。
1684—174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敬谨亲王尼堪曾孙。雍正三年(1725),管武备院事,迁镶蓝旗汉军副都统。四年,改右翼前锋统领,袭其父赖士辅国公爵。六年(1728),擢正黄旗蒙
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次女墓碑名。1949年出土于吉林省敦化县南5公里之六顶山,现藏吉林省博物馆,《渤海史稿》、《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附录其全文。碑文记述公主一生行状。对研究渤海早期历史,特别是渤海文化受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见“据曲”(2039页)。
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亦称偶婚、个体婚。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对偶婚通常有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
元明四川彝族土官署名。元至正中(1341—1368)改永宁路置。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土官宣抚使归明,改为永宁等处军民安抚司,移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七年复升宣抚司,秩正三品。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4都案、8案头。
书名。姓氏谱系著作。蒙古八旗正蓝旗都统博尔济吉特·罗密著。雍正十年(1732)用满文写成。道光十九年(1839)译成蒙文。手稿本3卷。第一卷记载成吉思汗祖先及元朝诸帝;第二卷记载蒙古必力克图汗(北元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