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抗日战争时期傅作义部队袭击包头日军的一次战斗。包头为日军的重要据点,小岛吉藏中将的骑兵团司令部及主力一部驻在城内,筑有坚固工事。1939年12月19日夜,傅作义部新三十一师一个团,进抵包头西北城门,歼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约697唐代营州(今辽宁朝阳市)地区靺鞨首领。因不堪唐营州都督赵翙欺榨,随契丹首领李尽忠于万岁通天元年(696),举兵杀赵翙。遭唐兵镇压,与另一靺鞨首领乞乞仲象(《旧唐书》作大祚荣)各率部渡今辽河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东北,是铁末里克河流入查林河处的渡口。清朝在此设有卡伦,属厄鲁特营领队大臣管辖。
1607—1677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四、五岁时跟兄长曲哇仁波且学习诵读经文,7岁授居士戒,10岁出家为僧,取名噶登措尼。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师徒同赴西藏,在噶丹寺朝拜达龙扎巴,受沙
部分拉祜族自称。“普”为“银”或“白”之意,故汉称“白拉祜”。分布在云南的景东、镇沅、景谷、普洱、思茅、元江、墨江等广大区域。参见“拉祜族”(1370页)。
即“太鲁水”(273页)。
鄂温克索伦族社会的家族公社的家族长。当选条件为,年龄40岁以上,聪明能干。详见“毛哄”(359页)。
书名。广西地方志与民族志。10卷。明曹学铨(1574—1647,字能始,号石苍,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汉族)撰。是书据史书、方志写成,内容记述广西建置沿革、各府州县情况及左、右江土司制度。名府州县均载有
夫余国王。简位居之庶子。位居死,无嫡子,诸加(夫余以六畜名命官名,称马加、牛加等)共立之。卒,子依虑嗣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