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朝将领。又作猷吞。达斡尔族。姓孟尔丁氏,西布特哈正黄旗宜卧奇屯(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善用强弓,勇力过人。曾在木兰围场射虎1只,为高宗弘历所赏识。乾隆二十年(1755),从征伊犁,因解
元朝官员。唐兀人,一名世雄。山东道宣慰使副都元帅阿荣子。本河西人,后徙濮州鄄城。以世袭之职让与其弟山住,己任浙西元帅府掾,累迁兴国路大冶县达鲁花赤,调安丰路怀远县,兼领蒙城县。镇南王伐安南,道过其境,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
参见“第巴”(2071页)。
见“医巫闾山”(1063页)。
古族名、古国名。突厥之一部。原属西突厥※五咄陆部。首领※乌质勒,唐武后时渐盛。圣历(698—700)间,迁牙碎叶川(今楚河流域),以为“大牙”。以伊丽水(今伊犁河)的弓月城为“小牙”。下置都督20,各
西夏大臣。夏末帝李时(1226—1227)官匦匣使,被遣聘于金朝,未及返国而国亡。金哀宗赐京兆(今陕西西安市)安置,充宣差弹压,主管在金之夏国降户。金正大八年(1231
元朝诸色户计之一。来源有二:一自战争中虏获而来,一从民间签发而来,主要是有一定技能的工匠,亦有本非工匠的平民。户籍自成一类。在官府手工业局、院直接管理监督下服役,从事营造、纺织、兵器、工艺品等各种手工
书名,有关广西史料摘编。1卷。清张祥河(河,一作何,1785—1862,字元卿,号诗龄,娄县,今上海淞江人,汉族)撰。系作者任广西布政使时所作。内容摘录于宋、元、明诸史志中有关广西的山川、名胜、古迹、
①(?—1596)明代海西女真乌拉部长。女真族,纳喇氏(一说完颜氏)。乌拉部始祖纳齐布禄六世孙。承父布干位为部长。其女阿巴亥嫁清太祖努尔哈赤为妃,俗称乌拉大妃。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率众至苏斡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