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马合木·太”(183页)。
见“把城卫”(1061页)。
详见“恰域万户”(1725页)。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4724人(1975年)。分为南北两部:北部以阿里山为中心,散居在曾文溪上游及陈有兰溪左岸部分地区;南部在下淡水溪上游,荖浓溪与楠梓溪流域。多在海拔500—2000米之
古地名。秦时南海郡治所。秦末至汉初,为南越国都(在今广州境),三国吴时改广州。汉以来,一直为外商海舶凑集之地。今有番禺市,是近年番禺县改,在广州市附近。
见“须卜居次”(1704页)。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郎俊位帅众归附,清廷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属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
见“萨催”(2005页)。
见“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16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