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巧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东乡族婚俗。订婚时,男方不但要给女方送彩礼,还要给女方的亲家伍(同一祖父的后代)送礼。如果女方亲家伍叔伯过多,就要以总茶代替,即男方用一份彩礼送给女方亲家伍中的某一户,以表示给每个亲家伍成员都送了礼,
见“忽母思部”(1489页)。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
清代四川德格土司。藏族。雍正十年(1732),经清廷批准与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之妹策仁联婚。清朝赐白银3500两,锦缎100疋。亲率170亲人抵噶达地方接收赏物,并拜见达赖喇嘛。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见“科布多”(1674页)。
南方民族民间节日。亦称牛魂节。流行于壮、布依、侗、水、仫佬、毛南、仡佬、苗、畲等民族地区。举办时间不同,多于农历四月八日或十月一日举行。内容大同小异。如,壮族农民认为耕牛身强力壮,能犁田耙地,皆因牛的
?—174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噶勒丹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死,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四年(1695),赴京朝贡,赐冠服、银币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厘族、栗族。主要分布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凤庆、永胜、华坪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①契丹符契。圆形,尺寸不详,上方另有圆孔,可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 (意“朕”)。于内侍左承宣处收掌,用黑漆匣盛,每日于皇帝面前呈封一遍。国有紧急事,皇帝亲授使者,使者带于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