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古地名。比今地理,众说不一,或说为今介于元山、平壤之间的北大峰山脉;一说是分割今平安南道及黄海道与咸镜道南部及江原道北部之大关岭;有说为盖马大山之异名(包括向南伸延部分);或说为咸镜南道之薛罕岭。以上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岭由”,枢密六大之一,位在第三。
见“耶律化哥”(1307页)。
清代宗室中多罗郡王、多罗贝勒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郡王福晋所生之女封县主,品级相当于贝勒夫人,县主额驸品级视武职二品;郡王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县君,品级相当于镇国公夫人,县君额驸品级视武职四品。贝勒
见“预笃温稍瓦直”(1962页)。
见“来远城”(1051页)。
“藏语音译,意为“掌堂师”、“纠察僧”。藏传佛教大寺院内的执事僧职名。掌管僧众名册,协助※堪布共同管理僧众学业、生活、维持寺规戒律、并处理僧众间的纠纷等事,职权甚重。身着两肩垫的高而宽之佛装,手执一根
突厥语qoshbegi~qushbigi音译。阔什(qosh ~ qowush),意为“大本营”,别吉(begi)意为“首领”、“官人”,两者组合成词,意为“大本营长官”。※叶尔羌汗国时期担任这一官职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1218乃蛮部贵族首领、西辽末代皇帝。又译曲出律、曲书律、古出鲁克。※太阳罕子。宋嘉泰四年(1204),乃蛮部为蒙古部败于纳忽山(今鄂尔河东土拉河西)后,经塔米儿河、兀泷古河(今乌伦古河),至兀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