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官
契丹时对具有一定资格官吏的称呼。皇帝御宴,能上殿坐于墩上之官员,分高墩、矮墩、方墩不等。《辽史·国语解》:“辽排班图,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列,自大丞相至※阿扎割只,皆墩官也。”
契丹时对具有一定资格官吏的称呼。皇帝御宴,能上殿坐于墩上之官员,分高墩、矮墩、方墩不等。《辽史·国语解》:“辽排班图,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列,自大丞相至※阿扎割只,皆墩官也。”
古葬俗。槃瓠蛮俗之一。人初死,置于树上,用竹木刺而下之,谓之刺北斗。葬后,亲属聚饮而归。
?—176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阿卜都拉。哈密人。清札萨克贝子※额敏子,郡王玉素布弟。性贪暴。乾隆二十五年(1760),授乌什阿奇木伯克。任内,与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恃权横行,贪脏枉法,苛敛百姓,侮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统兵官。《百夷传》:“昭纲领千余人”,相当于千夫长,其上有万夫长※“昭录”,其下有※“昭伯”(百夫长)、※“昭哈斯”(伍什长)、※“昭准”(什夫
清代八旗童生经考试中式而升入府学肄业者。八旗士子参加最初阶段的升学考试,尚未取得府级学宫新生资格者,不论年龄大小,与民童赴考同例,皆称童生。八旗童生考试中式者,无取入县学、州学之例,皆取入府学。顺治八
清末德格土司。藏族。罗追彭错长子。光绪二十三年(1897),因袭土司职,与弟昂翁降白仁青争权。驻藏大臣命其代理土司庶务,保管印信。二十九年(1903),其弟复逼交印信,因势力不足,赴西藏向达赖喇嘛和驻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瑶语音译,意为“瑶人”。部分瑶族自称。他称“东山瑶”。分布在广西全州、灌阳和湖南零陵、道县。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见“驻藏粮员”(1553页)。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公有土地的称谓(福贡县怒族称“阿木拉麻”,贡山县怒族称“马大木娃”)。凡本氏族成员均可开垦耕种,但只有使用权利,不能进行买卖,一经丢荒,他人便可开垦耕种。到20世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