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丁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见“耶律韩留”(1321页)。
见“回霸”(780页)。
?—535北魏起义首领。又写作刘䗍升。族属稽胡(又作步落稽、山胡)。孝明帝孝昌元年(525)十二月,举兵反魏,据云阳谷(今山西左云县),自称天子,改元神嘉,置百官。活动于汾州(今山西汾阳
元代顺元、八番等处土官。又名阿拂。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六十二代首领,宋代普贵之后裔。至大元年(1308),授武略将军、顺元等处军民宣慰使。泰定(1324—1327)间,赐名帖木儿卜花,晋中奉大夫、
见“畏答儿”(1656页)。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居杭海岭(今蒙古国杭爱山)。至元二十六年(1289)冬,因不堪忍受驿站的沉重劳役和各种需索,与撒儿塔台等率蒙古牧民和站户发动起义,攻占三处驿站,俘获驿站官员脱脱禾孙(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清爵位名。※“固山贝子”的省称。本为贝勒的复数,后与贝勒成为清代两个不同等级的爵号。清崇德元年(1636),※宗室中创制九等封爵,第四等即固山贝子。顺治十年(1653),宗室爵位增列为12等,其位次退
清末云南贡山县第四区独龙族反土司斗争首领。因不堪察瓦龙藏族土司的剥削压迫,于宣统二年(1910),与次里组织60余人起事,拒绝向察瓦龙土司缴纳捐税。以砍刀、弓弩为武器,率众到土司驻地布尔请愿,代表民众
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党组织根据1938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绥蒙工作的决定》所建立的一支骑兵队伍。配以游击战中缴获的战马,及向群众购买马匹、鞍具,训练新兵,掌握骑兵作战技术,建立骑兵支队。当时以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