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蠡王
匈奴官名。见“谷蠡王”(1100页)。
匈奴官名。见“谷蠡王”(1100页)。
?—1658明末大臣、文史家、诗人。字静之,山东掖县人。回族。出身于官宦世家。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河南夏邑县知县,授吏部主事、迁太常寺卿,因得罪中贵,贬归故里。以地方变乱,莱州被围,倡守御,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即“经世大典”(1555页)。
唐时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四川会理县,辖域相当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石棉等地。大理国时改为会川府,为乌蛮、白蛮居住地。元至元(1264—1294)中,改为路。
见“赫哲族”(2422页)。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苗族古歌。流传于贵州东南部地区。全歌以问答叙事形式阐述人类起源的故事。似产生于苗族氏族公社向农村公社过渡时期,从已出现理老、※游方、农耕、饲养家禽、纺织、造房等概念看,略带有后来加工成分。全歌约200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82—886年,凡5年。
见“亦迷河卫”(873页)。
宋至清对部分黎族歧视的称谓。最早见于《太平御览·岭南道·儋州风俗》:“俗呼山岭为黎,人居其间,号曰生黎”。《广东通志》云:“(琼州)有夷人,无城郭,殊异居,非译言难辩其言,不知礼法,……号曰生黎。巢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