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吉只
见“耶律重元”(1316页)。
见“耶律重元”(1316页)。
见“灌奴部”(2593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山神爷”。亦译作“白那恰”。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族地区。旧时,诸民族的猎民和放木排者均信仰和祭祀。认为,山中的一切野兽由它管
壮族传说历史人物传记。一篇。明末清初张尔翮撰。作者在康熙二年(1663)清明节游浔州(今广西桂平)西山时,访仙女寨杨氏老人(时年80余)后而作。内容记述刘三妹(亦名刘三姐)的祖籍、身世及讴歌故事。为研
①见“萧塔不烟”(2002页)。 ②见“答不也”(2238页)。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都云(今贵州都匀)人。壮族(一说布依族)。与莫彦殊分别割据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后晋天福五年(940),归附楚王马希范。北宋时,龙、方、张、石、罗五姓领主崛起,取代尹、莫两
元代驿站的一种。时驿站分陆站和水站,轿站为陆站之一种。站户以轿运送使臣。《经世大典·序录·驿传》:“山行轿,倦者给卧轿”。据《元史·兵志四·站赤》,除江浙行省设轿站35处,有轿148乘外,诸陆站也多配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陈朝岭南地方官吏。字龙贤,号独统。南越俚人女首领※洗夫人之子。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受母命率岭南诸首领至建康朝陈,被封阳春郡太守。宣帝太建元年(569)十月,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又奉母命率南越诸酋长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