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票
见“省票” ②(1626页)。
见“省票” ②(1626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清代满族中拥有特权的八大家通称。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尔哈赤“立八和硕贝勒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皆异其礼”(嘉庆《清会典事例》卷2),于八旗中各主一旗,亦称八固山贝勒。其权势居一人之下
藏语音译,又作“杰曹”,意为“摄政”。过去代理达赖喇嘛摄理藏事的高级官职名。位在※噶厦之上。始设于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七世达赖死后,时西藏地方政教事务一时无人主持,乾隆帝遂命登吉林的第穆呼图克图
①州名。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龙河、海阳、接海、格川4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前苏联沿海州克拉斯基(金)诺(即毛口葳)附近,但具体所指有差异,或说在其北的下岩杵河;一说为在其南2公里临波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书名。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钟方纂辑。全书51卷,分别载述其山川形势、地理沿革、城乡建置、风俗物产、户口田赋、历史古迹、官制兵备、台卡屯务、王公源流等各项。所述俱详尽,是研究清代哈密地区历史的重要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母叟”(495页)。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赫哲族萨满教占卜方式之一。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于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日早晨日出之前,从家走出向东行,每走一步摘蒿草一根,截取其干,长约26厘米;凡走49步,共取49根;用火烧焦一
?—166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书库尔岱青长子。随父率部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顺治十八年(1661),以父年迈,受禅,继位。继续奉行其父的既定政策,加强与清朝的和好联系,缓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