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甫里河卫”(1048页)。
哈萨克族习俗。意为“满月礼”。孩子出生40天后,便要举行庆祝仪式。孩子父母要宰羊烹肉,请亲戚朋友、邻居参加。来宾则须给婴儿赠送衣服、鞋、袜、钮扣、串珠、鹰毛或糖等礼物,并由长者给婴儿起名字。相聚一起,
辽、金时东北地区部族名。《金史》谓※五国部之一。《辽史》五国部中无此名,当为五部下之一小部族(一说即盆奴里部)。居住在今松花江下游一带,当鹰路(朝贡海东青之路)要冲。辽咸雍八年(1072)十月,该部勃
?—528亦作吐斤洛周。北魏末上谷地区起义首领。柔玄镇(今内蒙古兴和西北)民。敕勒人,或谓原为独孤浑氏。六镇起义失败后,与其他兵民被安置于河北就食,饥寒交迫,流离失所,遂于孝昌元年(525)八月,聚众
明代书法家。字雪樵。蒙古族(一说为“色目人”)。洪武间(1368—1398),曾任云阳(今四川云阳县)县令。后被免职,流落江湖,居武塘。以草书著称。
藏族音译,意为“毡帐”或“宝帐”。唐代吐蕃人居住之帐幕。贵族与百姓均居之,有大小之别。《新唐书·吐蕃传》:其赞普“联毳帐以居,号大拂庐,容数百人。其卫候严,而牙甚隘。部人处小拂庐。”其百姓所居小拂庐,
唐贞观年间(627—649)太常乐工。疏勒(今新疆喀什一带)人。妙解琵琶,作胜蛮奴、火凤、倾杯乐三曲,声度清美,深受太宗喜爱。高宗(649—683年在位)末,其技逐盛。又为五弦琵琶名手,始用手弹(原以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1757清朝官员。蒙古镶红旗人。图尔格期氏。世居察哈尔。员外郎阿吉斯子。雍正初,累迁二等侍卫。九年(1731),率巴尔虎兵百人赴巴里坤佐军征准噶尔。继与侍读学士查克丹统喀尔喀兵3千赴任。乾隆元年(
见“真相台吉”(1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