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莫惹莫蒙格
见“蒙格”(2324页)。
见“蒙格”(2324页)。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见“婆娑府路”(2128页)。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1703清朝亲王。清世祖※福临次子。康熙六年(1667),封裕亲王,参与议政。十一年(1672)十二月,疏辞,获允。二十二年(1683),扈从太皇太后幸五台,至长城岭而还。二十九年(1690),以
见“敕勒”(1983页)。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圣宗※兴圣宫。“血古只”,又译作“穴骨只”,辽太宗※永兴宫下一※闸撒为是名。
?—174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噶勒丹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死,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四年(1695),赴京朝贡,赐冠服、银币
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之一种。其地位与另一类最低级的奴隶“宁更”相似,无任何人身自由与权利。参见“更”(1048页)及“宁更”(625页)。
有称“西蛮夷校尉”。晋时于蜀地设置治理少数民族的职官。晋时益州一带之羌夷“叛服无常”,朝廷为了更有效地镇摄和管理当地少数民族,故设其职。《华阳国志·大同志》亦载:“以蜀多羌夷,置夷府,以平吴司张牧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