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地
藏语“差新”、“差兴”、“差莎”、“差丹莎新”的意译。即支差的土地。民主改革前藏族地区称为※差巴的农奴从农奴主处分得的一种份地名。其条件是必须保证为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或者还有实物、货币等,并被固着在土地上,不得离开。在此前提下,农奴可用耕种差地的收获物维持生活,对差地的使用权亦较稳定,可以继承甚至出租。
藏语“差新”、“差兴”、“差莎”、“差丹莎新”的意译。即支差的土地。民主改革前藏族地区称为※差巴的农奴从农奴主处分得的一种份地名。其条件是必须保证为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或者还有实物、货币等,并被固着在土地上,不得离开。在此前提下,农奴可用耕种差地的收获物维持生活,对差地的使用权亦较稳定,可以继承甚至出租。
1566—1645清初官员。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世居萨齐库。因乌喇部攻萨齐库,率所属6部归附,授骑都尉世职。因从征有功,加三等轻车都尉。又以沙岭战功,加二等轻车都尉。后金天聪五年(1631),奉命
元代职事翻译的回回属吏。元朝由于迁入中国的回回人益增,他们多使用波斯文或阿刺伯文。至元二十六年(1289),元政府于大都(今北京)设立※“回回国子学”,教习亦思替非文字(波斯文)。学员学成后,多充任各
东魏、北齐大将。又作厍狄回洛。代人。鲜卑库狄氏。初事尔朱荣为统军。北魏建义元年(528),以预立孝庄帝功,转为别将,赐爵毋极伯。从破葛荣,转都督。荣卒,隶尔朱兆。普泰元年(531),拥众归高欢。从破尔
?—809渤海国第六世王。一作大嵩邻。文王※大钦茂孙(一作少子)。唐贞元十年(794)冬,成王大华屿死,继位,次年,改元正历。受唐封渤海郡王、左骁卫大将军、忽汗州都督。因唐已于宝应元年进封其祖父大钦茂
清代木兰围场行围时所设帝王的临时观望台。以布幔为之。立于山坡间或高阜处,以为两路进兵合围的目标。先一日设,罢围即撤,移往次日欲围之场又设之。满洲、蒙古等王公大臣亦可随幔观礼。布围之际,可以遥眺远山人如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不剌合臣、不卢合臣、忽勒合真。蒙古语意为“捕貂鼠为业,以其地盛产貂鼠,居民以猎取貂鼠者”,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
官名。西汉始置。秩比2千石。武帝元狩(前122—前117年)年间,匈奴为汉将霍去病所败,势衰,乌桓摆脱其统治,附汉,被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助汉侦察匈奴,汉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领
渤海王国官员。大仁秀即位时官文籍院著作郎。唐元和十四年(日本弘仁十年,819),因前遣聘日使慕感德等未能入日京城当年返回,冬,仁秀再派其为使赉书赴日修好。十一月抵日,十二月入日京城。翌年正月,向日天皇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