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浑
见“巴勒滚”(412页)。
见“巴勒滚”(412页)。
见“忽母思部”(1489页)。
见“移剌成”(2065页)。
见“耶律李胡”(1312页)。
南燕慕容超年号。405—410年,凡6年。
见“述律平”(1348页)。
元代都城。即今北京市。蒙古人称“汗八里”,意为“汗城”。原为金都城,名中都。元太祖十年(1215),蒙古军取之,复燕京旧称,作为统治汉地的据点。太宗六年(1234),置中州断事官,辖中原诸路。宪宗元年
明代云南弥勒州(今弥勒县)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残酷剥削,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致使“民不堪命”,于正德九年(1514),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十八寨(砦)彝民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蒙古地区佛教中的一种法物。又称嘛尼幡。用白布或彩纸上书写唵、嘛、呢、叭、咪、吽六字真言及其他经文,以竿揭诸于敖包或山头等处,以示祈祷或驱邪镇魔。
见“都赖水”(18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