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玫克来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各户对开荒的土地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无权出卖和转让。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至解放前夕已冲破同姓公有制限制,出现了将公有地转卖他姓的现象。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各户对开荒的土地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无权出卖和转让。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至解放前夕已冲破同姓公有制限制,出现了将公有地转卖他姓的现象。
见“布占泰”(463页)。
①(?—1645)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扬古岱卓哩克图子。号额齐格诺颜。初称阿噜蒙古。隶察哈尔部。后因不堪察哈尔林丹汗侵虐,徙牧漠北克鲁伦河流域依附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默伦河卫,并说清代默伦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东北,与阿勒楚喀河(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阿什河)河源相近。
参见“普济验方手册”(2294页)。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治所在今四川康定。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该地故元四川行省左丞剌瓦蒙遣理问高惟善等,从打箭炉长河西入朝,献故元所授银印,诏赐文绮、帛、钞等,并命行人钟顺护送回居地。次年,剌瓦蒙
马麒统率之兵。清末,马麒由旗官升任副将衔循化营参将,为扩充势力,以循化营兵丁为骨干,大量招募循化、化隆两地的撒拉人当兵,因他曾任“甘边宁海镇守使”,故称其兵为“宁海军”。
蒙古语音译,意为“营”。古代蒙古社会中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游牧方式。该家庭只包括二、三代人,通常由一家成员及若干帐幕与幌车组成单独营地进行游牧。随着游牧经济的发展,牲畜数量的增长,个体家单独活动能力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