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老
①布依语音译。又称“寨老”。布依族旧时村寨头人。流行于贵州部分地区。在自然村寨中,共同推举寨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担任。职责为:维护和行使乡规民约,调解民事纠纷,与邻寨共同商讨某些御外事件等。 ②参见“都老”(1813页)。
①布依语音译。又称“寨老”。布依族旧时村寨头人。流行于贵州部分地区。在自然村寨中,共同推举寨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担任。职责为:维护和行使乡规民约,调解民事纠纷,与邻寨共同商讨某些御外事件等。 ②参见“都老”(1813页)。
1864—1927清末民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钧安子。光绪二年(1876),父卒,以年幼,由族人刀耀宗代办司务。至十年(1884),始正式袭职治事。娶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中南部,顺治十年(1653)置。境域东西150里,南北120里。东至凤城,西至锦州府广宁县。晋、隋属高句丽。唐属盖州。辽置海州南海军,属东京道。金为澄州。元属辽阳路。明置海州卫,隶辽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见“益实卫”(1945页)、“亦实卫”、“你实卫”(1095页)。
清咸丰五年(1855),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贵州荔波水族以潘新简、吴邦吉等为首领的农民起义。莪蒲、巴容、三洞、羊安等地水族人民群起响应,聚众万余人,攻荔波县城。十月,在水浦与清军激战,大捷。咸丰六年
?—1733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友竹道人。康悼亲王椿泰子。封康亲王。雍正时官都统,掌宗人府。九年(731),统兵驻归化,暂管抚远大将军印。卒,谥修。著有《友竹轩遗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玛台河、鄂尔浑河。东至奎索接土谢图汗旗界,西至察汗山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界,南至噶尔噶图,北至鄂尔浑河接额鲁特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本准噶尔后裔,初依噶尔丹,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四世”(643页)。
见“慕容德”(2440页)。